一、聽力篩查的意義
人類聽力在出生時已經發展。它不像視覺,運動,智力等發展是采取“進步”的模式;對人體健康的聽力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所以,如果你太晚找不到嬰兒聽力問題,那么會在未來的語言,身心發展上嚴重影響寶寶!在歐美等先進國家,大多數醫院已被列入新生兒聽力篩查常規篩查。
新生兒先天性雙側嚴重聽力受損發生率約為0.1%,若伴有輕度或單側聽力受損,則發病率將高達0.3%,所以從醫療角度來看,顯示“先天性聽力受損”是一種常見的疾病而聽力篩查應視為安全的篩查,無副作用的檢查,檢驗時間非常快捷方便。所以父母不應該忽視對孩子重要性的“聽力篩查”。
正常聽力是語言學習的前提,聽力正常的嬰兒和幼兒一般在4月至9月,不遲于11個月的雅雅語言,這是語言發展跡象的重要階段。而兒童由于缺乏語言刺激和環境而產生嚴重的聽力損傷,在語言發展中重要和關鍵的2-3歲不能建立正常的語言學習,終的重量導致聾啞,光導致語言言語障礙,社會適應能力低,注意力缺陷和學習困難等心理行為問題。
影響終語言能力的相關因素是聽力障礙遲早找到時間,而不是聽力損傷程度。
如果孩子可以在新生兒或早期兒童聽力損失中找到,您可以使用助聽器和其他人工手段幫助他們建立必要的語言來刺激環境,這樣可以使語言發展不受影響。
篩選過程
1)篩選
(1)住院期間篩查,新生兒出生,然后在住院期間接受一般篩查篩選;篩查包括兩組,一組是正常新生兒的母親和兒童,出生后2-7天聽力檢查;二是新生兒急性病房醫院(NICU)病理新生兒,出院前情況穩定,進行聽力篩查。
(2)非住院期間的篩查,新生兒出生后再進行非住院治療的一般篩查,這部分新生兒是指家庭分娩,在醫院沒有篩查或其他醫療服務單位后分娩新生兒,他們在新生兒期(出生后1個月內)到診所接受聽力篩查。
2)重新篩選
另外,即使篩選“通過”,但是有新生兒和嬰幼兒聽力障礙的高危因素,家長應該被告知,該孩子不能通過,或篩選“可疑”誰在42歲接受聽證重審的日子;接受定期聽力監測,以及時發現延遲或進行性聽力損傷。
對于具有以下聽力障礙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兒和嬰兒,應告知家長在出生兒童約1個月或42天時接受聽力重新篩查,不得在3歲以前領取3個月聽身體監測以檢測早期聽力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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